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浙建设函〔2021〕145号),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等单位编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已完成报批稿的编制工作。现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报批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26日。
联系人:葛鑫钬,0571-87052842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7日
扫一扫 在手机上阅读
关于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报批稿)的公示
抵制网络谣言 你我共同参与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的公告
网络谣言说“不”,编造散播网络谣言的后果
长按屏幕识别二维码
打开手机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