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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服务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5 00:00:00   浏览量 :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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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温州市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决定建立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服务团(以下简称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团组成

服务团分专家服务团和技术服务团。

(一)专家服务团成员: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二)技术服务团成员:主要包括从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设计、施工、运维、材料设备、咨询等方面的企事业单位。

二、推荐条件

(一)专家服务团成员推荐条件

(1)政治过硬,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了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领域前沿的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力;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评审等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未曾因违法、违纪等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5)具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方面除外),科研或实践经验丰富;优先推荐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6)推荐的专家需经本人同意。

(二)技术服务团成员单位推荐条件

(1)具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经验,优先推荐近三年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2)有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先进适用“四新”成果;

(3)了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领域前沿的发展动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实力强,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力;

(4)未曾因违法、违规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5)推荐的单位需经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同意。

三、组织推荐

申请参加专家服务团成员需填写《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申请参加技术服务团的单位需填写《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服务单位申请表》(见附件2)一份,科研院校单位、厅直单位直接报送,其他单位通过设区市主管部门报送。各市和有关单位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服务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家申请表》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服务单位申请表》报送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原则上每个设区市和单位推荐不超过10名专家(每个方面不超过2名),技术服务单位名额不限。请各市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邱亦东

联系电话:0571-81050831,18858182558

电子邮箱:13695702808@163.com

邮政编码:310000

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5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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